您当前的位置:统战动态
卫辉市领导要求民族宗教干部树立六个意识
发布时间:2012-11-21 18:54:21

一是要树立学习意识。当今世界,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,作为民族宗教干部,如不注重学习,就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,就难以胜任本职工作,因此要加强学习: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,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宗教观;学习党和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;学习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。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,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。

二是要树立创新意识。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活动中,已经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,如广泛宣传、教育引导、健全长效机制、扶持民族经济,变被动为主动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今后,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,不断加大创新力度,在管理理念、管理手段和管理载体等方面做好创新文章,切实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
三是要树立大局意识。要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国际形势的大背景、国内省内市内发展的大环境中去考虑,使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,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有利于卫辉经济社会发展与进步。

四是要树立忧患意识。新世纪新阶段,机遇与挑战并存,和平、发展、合作成为时代潮流,但同时国际斗争复杂多变,影响和平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增多,如果做不好民族宗教工作,就有可能影响社会的稳定、民族团结甚至危及国家安全。

五是要树立团结意识。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,维护好团结,团结才能出凝聚力、战斗力,这对于人手少、要求高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尤为重要。

六是要树立实干意识。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,但是民族宗教干部却较少,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增强实干意识,充分调动每个干部的积极性,各尽其职,密切配合,形成合力,扎扎实实抓好每项工作,确保全年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